《民用航空大气透射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中


    《民用航空大气透射仪测试方法及校准规范》为2023年民航安全能力建设资金项目,《民用航空大气透射仪校准规范》为项目的主要产出成果。该校准规范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提出,牵头起草单位为中国民航大学。


    能见度仪是重要的航空气象设备,其所测量的能见度和跑道视程广泛存在于飞机起飞最低标准、进近最低标准、精密进近着陆运行分类标准、机场运行最低标准、计划最低标准等各类民航运行标准中。机场能见度和跑道视程的测量报告值比实际值偏高会直接降低航空器着陆的成功机会,而测量报告值比实际值偏低则会影响精密进近等级的要求标准,因此机场主导能见度、跑道视程的测量准确性直接影响了机场能否正常开放、飞机能否在该机场正常起飞着陆、航班备降场选择、飞机精密进近方式的确定等各种民航运行的关键问题。


  大气透射仪(简称“大气透射仪”)和前向散射式能见度仪是两种各行业均常用的能见度仪。其中,关于前向散射式能见度仪,我国其他行业已经发布了校准规范及测试方法(《前向散射式能见度仪测试方法》(QX/T 536-2020)、《前向散射能见度仪校准规范》(JJF 1154-2019)),上述各校准规范及测试方法标准中均以大气透射仪作为标准设备。


    关于大气透射仪如何进行校准和测试,需要明确区分的是,本规范所提出的民用航空大气透射仪校准,属于具备法定溯源性的第三方计量校准,主要面向具有资质的计量检定和测试机构,其出具的校准证书可用于验证设备量值的准确性与溯源性。而部分厂商(例如Vaisala LT31型号)所内置的PWD模块自动校准功能,属于设备自校准或交叉校准,依赖设备自身的软件算法或与其他传感器(如前向散射仪)进行校准补偿。这类自校准旨在维持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的功能稳定性,并不具备第三方溯源效力,也不取代独立的法定计量校准。厂商自校用于日常维护和运行优化,而本规范面向独立第三方计量校准,具备法定溯源性,两者互补但职责划分明确。


    更多具体细节,详见:https://www.caac.gov.cn/HDJL/YJZJ/202508/t20250805_228184.html